2005.12.23
決定把這兒搬家了
在Blogspirit寫了半年,不過同聲同氣的好像真是太少了,空間也不夠用(我愛貼圖,已用完了10MB的七成啦,頻寛每月500MB也竟超標了),情況簡直跟我的居住環境如出一轍 orz.昨天趁空閒四出尋覓新家,雖然台灣那邊的服務如無名及樂多好像比較成熟,我私心倒是較想找一個有”港味”或乾脆沒有地區符號的”業主”.逛到新浪看了幾個Blog,覺得外觀及功能都不錯,更重要的是,碰到的人都不錯!可是新浪頁面對這服務的介紹不多,唯有申請了帳號再來自己慢慢看嚕~
除了網址長了一點,上傳圖片沒有了一站式的方便,以及沒有鎖右鍵的功能方便我這電腦盲之外,其他的目前是很滿意.還有一點,新浪沒有附流量統計功能,本來也不打緊,不過連Referrals也看不到,之前照片曾被盜連的我實在有一點猶疑.後來想起可以找外掛的統計器,由於不常看,一定會比為留在Blogspirit而使用外掛的影像儲存服務方便.想一想,決定還是搬家吧!短期內手邊的題材暫不會寫,直至搬家完成為止.新居裝修完畢入伙時(昨天只搬了版面,搞了好久才算是玩到那個CSS頁呀...),定將另文通知新地址.這邊的舊址大概會保留上一兩個月,好讓我(幻想中)眾多的朋友能找到新居.
忽然覺得自己寫著寫著變了在分析前後兩任”業主”有夠無聊,不過是本性難移啦.
23-Dec-2005晚:正式宣佈這邊停止更新
所有的文都已抄到新居,新的文也只會貼在那邊.唯新居的舊文內圖及連結尚未修改,所以仍會連到這邊來.麻煩各位請移玉步往梳妝枱新址,謝謝:http://iolitesvanity.mysinablog.com

11:35 Iolite 發表於 雜記 Misc.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21
網上版權危機意識
說在前頭,我絕不是法律界或翻譯界人士(大學只修了些入門的商法,是課程所需而非興趣所然),只是個想求知的普通異鄉人,在此獻醜了,有錯漏不足之處,還望不吝指教.
對於那件盜竊事件(註一),除了之前多番為文的意見之外,我還想到了兩大個問題:網頁的版權保障,以及可用的追究途徑.為此我在上週五晚上起Google了一點資料,由於上週日胃抽筋至整天要卧床休息,延至今天才算是把找到的資料大致看完,並做了一個小結.除另有註明,這篇主要是就加拿大方面而言,因為我只挑了相關的文來看orz.
之前看到幾位熱心人(註二)為事件找了些資料,不過由於討論串在雙方的版面上都跟罵文混在一起,不易看之餘也難保哪天被版主清理掉.另外參考:
- Canadian Inter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CIPO)關於版權的說明頁
- Copyright Act (Chapter C-42) 加拿大的版權法,也得依版權條例說明一下是由加拿大Department of Justice提供的,並聲明本篇網誌在摘錄及中文化時雖已盡力以求準確,但限於本人水平及摘錄本身的不完整性,僅供參考之用.
在此把找來的資料列點總結一下:(文後括號代表出處,如c. C-42 s. 2即Chapter C-42 Section 2,第四十二章即版權法,第二條)
甲.外國人的網頁是否受加拿大版權法保障
- 版權即對該作品享有獨有的權利,以對該作品或其任何重大部份進行製作及複製(c. C-42 s. 3(1)),以及授權他人對該作品進行此等行為,製作及複製包括:
-
- 任何翻譯版本(c. C-42 s. 3(1)(a))
- 以電訊(telecommunication)向公眾傳播文學或藝術作品(c. C-42 s. 3(1)(f))
-
- 電訊指任何以纜線,電波,光學或其他電磁系統,傳送訊號,文字,影像及聲音等(c. C-42 s. 2)
- 在公眾展覽(public exhibition)展示在7-Jun-1988以後創作的藝術作品以作租售用途(c. C-42 s. 3(1)(g))
-
- 藝術作品(artistic work)包括了畫作及攝影作品等類別(c. C-42 s. 2)
- 任何原創文學及藝術作品,其版權在加拿大生效需符合以下任何一條:
-
- 作者在創作作品時,身為締約國(a treaty country)的公民或居民(c. C-42 s. 5(1)(a))
-
- 締約國指下列公約/組織的成員國:伯恩公約(Berne Convention ), 世界版權公約(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UCC)),或世貿(World Trade Organisation ( WTO) )(c. C-42 s. 2)
- 國包括任何區域(c. C-42 s. 2)
- 以上名單包括了很多地區,單看WTO成員名單,英美法德意日俄...中國及加拿大都在內,當然也包括了中華台北及中國香港
- 初次的發佈(譯得蹩腳,原字為publication)予公眾發生在締約國(c. C-42 s. 5(1)(c))
-
- 發佈包括了把作品的複本提供予公眾,但不包括在公眾場所表演或展示作品,也不包括以電訊向公眾傳播作品(c. C-42 s. 2.2)
- 根據CIPO的FAQ,版權生效並不需要正式註冊或在作品上加以註明,這些非必要但有幫助在糾紛訴訟中保障自己.
- 佚名或以別號發表的作品,同樣享有版權,只是期限計算有變,為以下兩項中較短者:(c. C-42 s. 6.1)
-
- 從初次發佈日期起,由同年年末算起五十年;或
- 由製作作品日期起,由同年年末算起七十五年
- 另外,如在版權期限未滿之前作者身份變為明確,則版權期限回復一般作品計,即作者終身至身故同年年末算起五十年(c. C-42 s. 6)
- 攝影作品的版權期限為拍攝日期同年年末算起五十年(c. C-42 s. 10)
- 一般情形下,作品的作者即為版權持有人(c. C-42 s. 13),所有授權須經由版權持有人或其合法授權代理人書面簽署,否則無效.(c. C-42 s. 13(4))
- 單單一件作品有被包括在一個選輯的事實,並不會改變該作品在版權法下獲得的保障(c. C-42 s. 2.1(2))
- 加拿大版權法中還有Moral rights的概念,保障作者在授/售出版權後的權利.大致上,在未得作者同意下,如果對作者名譽有損,版權持有人不能被改動作品或將之與商品或機構等掛鈎.
乙.何謂侵犯版權
- 任何人,在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下,以作品複本做出在版權法下只有版權持有人有權做的事,而該人是知悉或理應知悉,這行為有侵犯版權或假如該作品是由作者在加拿大製作便有侵犯版權(c. C-42 s. 27).這包括用作以下用途:
-
- 租售(c. C-42 s. 27(2)(a))
- 散佈,其程度到版權持有人有不公平之影響(c. C-42 s. 27(2)(b))
- 管有以用作上述用途(c. C-42 s. 27(2)(d))
- 合理使用(Fair Dealing)並不構成侵犯版權:
-
- 作為研究(research)或私人研習(private study)用途(c. C-42 s. 29)
- 作為批評或評論用途,但不構成侵犯版權的條件,是必需要提及:(c. C-42 s. 29.1)
-
- 來源;及
- 如在來源有提供:作者
- 又一問題:作品原本刊登時有註明作品名字(即上述第二點成立),某人在乙論壇使用時把來源標為廣為人知是由他營運的甲論壇,而甲論壇刊登的版本亦無註明作者,不知是否應算在兩個論壇都屬冒名剽竊(plagiarism),還是能簡單的當作他只有在甲論壇侵權?法律上一個人可以自己向自己提供資料並隱瞞該作品的作者名稱嗎?
- 新聞報導
- 其他不構成侵犯版權的特例
-
- 獲法例認可的教育機構(Educational Institutions),使用作品作下列用途並:
-
- 展示作品作教學用途:只限以手抄於黑板等,或以投影器等顯示,在教學場地使用(c. C-42 s. 29.4(1))
- 複製作考試用途(c. C-42 s. 29.4(2))
- 使用的用途不能有謀利動機(c. C-42 s. 29.3)
- 除手抄外,如該作品市面上有合適的版本供應,則以上用投影器等顯示及複製作考試用途的特例並不適用(c. C-42 s. 29.4(3))
- 館藏(Libraries, Archives and Museums)
-
- Libraries, Archives and Museums之定義:(c. C-42 s. 2)
-
- 收藏及向公眾或研究人員展示文獻或其他藏品的非牟利組織;或
- 獲法例認可的其他非牟利組織
- 某些情況下館方可以複製作品以維持其永久藏集,但如該作品市面上有合適的版本供應則特例並不適用(c. C-42 s. 30.1)
丙.被侵權者可採取的追究途徑
一.Mediation(看內文應該是類似Arbitration吧?這在我生活圈子中算是小熱門的話題,姑譯作仲裁),我參考了BC省官方的簡介.委托獨立的第三方仲裁人(沒有規定要是律師),代為與對方接洽談判,以求找出一個雙方可接受的協定方案,仲裁人不負責為爭端判別對錯.好處是應該會比以民事訴訟入稟法庭快速及省錢,對雙方關係的破壞也比較小.但前提是找到合適的仲裁人,還有對方有意願及權限(例如改動或刪除文章的權力)去解決爭端,如果對方可以及有意不理會仲裁,對不起,此路不通.
二.在事件發生後三年內,以民事訴訟入稟法庭,要求法庭頒令對方作出或停止某些行動(injunction)或賠償損失(damages)等.即使以提交省級的Small Claims Court(跟香港一樣,加拿大有小額錢債審裁署)計,並不用僱律師,但以業餘愛好者而言也是費時失事兼得不償失(皆因難以舉證對方因此獲利).版權法僅有的一點安慰:
- 當與訟人以作品版權的有效性,或興訟人是否擁有該作品之版權作答辯,法例寫明作品是被假定有版權的,而作者則被假定為版權持有人,除非能證明事實相反.
- 如該版權未曾在版權法下登記授權予他人,則在一般情形下作品上寫的作者會被假定為作者,除非能證明事實相反.如作品並未寫明作者姓名,或註明的並非作者的真名或廣為人知的名字,則作品上寫為出版人或作品持有人的名字會被假定為版權持有人,除非能證明事實相反.
三.刑事訴訟.這似乎主要針對盜用作牟利用途,例如用作租售或展覽等,最高刑罰為罰款CAD 1,000,000及入獄五年.
四.被侵權者非加國公民的問題:沒有特別指引,似乎Mediation或訴訟都要被侵權者本人辦理,若身在外地,大概是要委托法律代表吧?(簽署Power of Attorney????)那就更加倍麻煩及$$$啦.
好可怕的結論...Orz
註一:這件事,我不敢說是不肯放手,因為那權力在原作而並不在我手上.寫這幾篇相關文字,純粹是想把我的路人感想記錄下來而已.沒錯大家都重獲安寧了,但事情過去了並不等於解決了,同樣的事再發生時又要怎麼辦?之前雙方提出的一些論據互相矛盾,我又要信哪一個?有人罵我瘋,為此去認真地啃資料(其實跟我本業的沉悶度也相差不遠嘛),但我自己也是網誌用戶,既然之前寂寂無名的這兒也有人來擅自拿我的照片去亂貼(大概是又一個圖片搜索引擎的濫用者),說不定哪天要翻查這類資料呢.(啋!啋!啋!壞的不靈好的靈,Touch wood!快洒鹽!)
註二:我記得資料貼得較多的有Snowsnow及Majorica兩位,不過看文時我差點沒氣瘋了,而且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邏輯大混亂的世界,如有錯漏還請千萬包涵指正!
小題外話:之前有人挑戰Majorica的網名(screen name)指其侵犯了該品牌的版權,除了拼字有一點不同外,我還認為資生堂註冊的應該是商標(Trademark),而不會是版權(Copyright),兩者同為知識產權但絕對有所不同.我參考了CIPO的商標簡介,版權保障的是文藝創作,商標顧名思義是商品的標識,用以跟市面其他商品區別.至於資生堂本身對他人使用該商標的政策,得要再找...

21:42 Iolite 發表於 網路 Web , 雜記 Misc.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19
手作 仿貝母珠(五):黑色頸鍊簡約版

這是週六晚的作品,本來是打算今個週末再做些聖誕飾品的.不過當晚在看西喜那邊的事,有些人專以個人喜惡私交為先,自己方便最重要,擺明了不要以事論事的態度真是令我完全沒有慶祝節日將臨的心情(註).之後看到無名的好多網誌都加了Creative Commons標韱,唉!硬要我這悲觀的人找出此事的正面影響,可能是令大家都更關注網上著作權的保障及尊重吧?(默)
材料:
扣子及圈一副
極幼銀色鍊,約40cm分兩半
小圈:2個
9字針:7支
黑色仿貝母12mm圓珠:1顆
黑色仿貝母9mm圓珠:2顆
黑色仿貝母7mm圓珠:2顆
黑色仿貝母5mm圓珠:2顆
銀色4mm坑紋扁圓珠:7x2=14顆
作法:
一:9字針穿扁珠>仿貝母圓珠>扁珠,共做7個.下面以圓珠直徑代指.
二:把9字針尾扭圈互相連接成鍊,次序是5mm>9mm>7mm>12mm>7mm>9mm>5mm.
三:頭尾兩枚9字針裝上鍊子,最後用小圈把扣子及圈穿到鍊上.
(註)長氣之不平鳴:現在關站修整了啦,全部重來那要花多少功夫!原作都貼在公眾地方的,觀眾諸君又不是身在有資訊管制的地方(純就讀者能否直接看到原作品而考慮),憑什麼認為原作無權阻止自己的作品讓人全本轉抄到別處”方便觀看”?(不就Just one click away嗎?)不想授權讓人自由轉載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不想文章被抹去署名或與未知人士/組織拉上關係即其中之一二,不一定與某人屢屢影射要爭人氣排名有關(那個能吃嗎?).而是那個權一旦授了,照片被放上色情網站當成”員工”可是管不著了呀.是不是投訴者態度不好(雖然也有些真的很過份)就代表這事的是非不用管了?此外,除非能證明過份的人就是原作,不然其他人的行為也要算在原作頭上嗎?那昨天我上街被一個穿牛仔褲的人無故打了一耳刮子,今天我可以在街上隨便打一個穿牛仔褲的人作補償囉?誰讓他是”牛仔幫”是不是?(冷笑話)
又,現在觀眾諸君發現那投稿人聲明的來源純屬取巧(寫轉載自他的地盤,我這樣說沒錯吧?),也知原作是誰及其不同意轉載的立場,卻認為只要有聲明是轉載便可以(寫轉載自另一地球人也可以嗎?),甚至有人丟出一篇被轉載了幾十遍的無名文章要求投訴人先找出原作再談,這不是本末倒置的刁難麼?目下事件的原作及其立場已很清晰,而投訴人的目的就是反對這種擅自轉載的行為啊,沒有人胡亂轉載,何來這種”來源不明”文需要查作者?那個辯說若要每篇文都知原作才轉載便會沒有人轉載的,這是正常事啊,若是不清楚原作是否同意轉載,常識不是不能自己決定轉載嗎(不然互聯網連結的功能是做樣子的嗎)?街上看到單車沒鎖好也不能擅自牽走啊,我知這種竊案很普遍,但也不能令你去拿人家單車的行為變成對的吧(還得小心哪天輪到自己的單車被偷了,發現失物的停車場要你先偵破市內所有的單車失竊案才要給你領回失物!另一冷笑話).跟投稿人買賣得開心是一件事,即使覺得轉載於你無關痛癢,也犯不著當他自己人來袒護嘛,難道就怕他會這便惱了你,有生意不做不成?
對所謂”轉載自由”論據之我見:轉載(授權與否)與引用是有分別的.學術研究對此極之重視,即便是在Journal等輯錄也必把作者年份等詳列,否則即屬剽竊,跟作偽一樣是會被學術界唾棄的罪名,有看自己大學學生手冊的都會知道.再說,大家寫論文做功課只會引用文獻的部份句子,以其中的研究過程或結論支持自己的論點,而不是把文獻大篇抄來當作作課而沒有提出自己的論據及結論,這分別很清楚吧?引用是不須得原作同意沒錯,但以此事原篇文章照片轉載的程度來類比,一定超出了”引用”作學術研究參考(Reference)或所謂合理討論的用途,而屬於”轉載”了,是絕沒可能在輯錄前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的,不註出處更等於剽竊(要欺老教授沒眼力也不要小看原作那個學者的財力,他們有那個錢去打官司的--而且你學校接到投訴後不見得也會當你自己人來袒護).大學研究引用文獻並無國界之分,故我不認為此事在加拿大的處理方法會跟香港不同(各方高人請指教).

22:3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甲油 Missha Milk Beige
品牌 Missha
色號 Milk Beige
價格 $13/11.5ml
類型 Regular
顏色 對我來說深淺適中的正膚色,瓶中的顏色不帶紅感,塗上後卻有一點點.
透明度 較透,雖然單擦一層不至於狂起條紋,但擦上兩層才能蓋住指甲的白邊
珠光 無
閃粉 無
光滑 好塗也光滑,可惜很易壓/刮花
持久 試擦了四天,未有剝落,合格
風乾 表面乾得頗快,但之後底下好像乾得較慢(我不以為意壓花了,結果塗了第三層).溶劑味道則像雜牌一樣難聞...
包裝 花花瓶子我不愛,不好存放又佔地方,而且沒有小鋼珠,店中的有閃粉色號全部出現了閃粉沉澱在花花底部的情形(這分店開了沒半年呀),真是超難看的!掃頭也略闊了一點,不過暫時覺得還OK啦.
新買入的三支韓牌甲油之一,另兩支是同牌的黑色及The Face Shop的透明深紅色(還沒用).我一直在找適合自己膚色的裸色甲油(實色及低調光澤),這一支以顏色來說真是沒有話說!噢耶~(撒花)
不過,這支也不是沒有缺點的,除了上面說過的光滑度及溶劑臭味問題外,它的成份標韱裡有Formaldehyde resin及Toluene,還有酒精,似乎不大好.唉!
PS:The Face Shop正在減價,好些化妝品都是大幅減(多是些春夏感的顏色),由於在MUA的甲油版看到一支很美的紫色閃粉色才進店看的.不過由於減價,貨品不但沒試用品,而且胡亂堆成一堆,超級亂的感覺.另外甲油裡面還夾著試用品,我買的那支便是,沒在甲油山裡找著同色號的第二支,看價錢份上也就買了(想找的那色當然也沒找著).唯一稱幸的是,店方終於決定減價期間的服務只限收款及防盜,店員們在自己閒聊,沒再採用之前貼身追踪緊逼盯人的推銷方法!(我最怕這種了)之後我意猶未盡便走進了Missha...

20:25 Iolite 發表於 指甲 Nail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16
手作 聖誕(二):星星
Inspired by the Fancy Funky Star, by Ms Andrea Adams. The original work and her instructions can be found at her entry in the Christmas Jewelry Making Contest 2005 organised by wire-sculpture.com.
原作是Andrea Adams女士的作品,題為Fancy Funky Star.她在wire-sculpture.com舉辦的Christmas Jewelry Making Contest 2005參賽作品頁可以看到她的原作品及教學.
跟者網上比賽另一位參賽者寫的教學來試著做的,不過跟原作的美觀繽紛度差了一大截orz.做了外框的星形後,已經很重了,怕門上的掛鈎負荷不來,中央的鐡絲我不敢繞太多圈及加大珠子了,效果不夠熱鬧啦~~
沒閃燈:

有閃燈:

我的材料:
0.9mm鐵線,大約三米
透明暗紅色仿石珠:3x2x2x5=60顆
透明幻彩14mm扭花長珠:2x2x5=20顆
金色7mm坑紋圓珠:2x5=10顆
銀色小圓玻璃珠:5x5=25顆
銅色不規則面4mm圓珠:5顆
中央不規則加穿:金及銀色12mm圓珠,金及銀色4mm圓珠,金色6mm長圓筒珠,金屬紅色3mm圓珠,透明及透明紅色8mm圓珠
作法:參考文頂連結

23:45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Tips & Toes:我的甲油癖病歷
昨天又有新收穫,正在試用,可能會是膚色甲油的漫長搜尋的終結,所以想寫這個題目.不間斷(三數天讓指甲休息不計在內)地用甲油蓋著所有指甲趾甲,差不多也有兩年了吧.開始自己買甲油塗甲油,是由中學開始的,這幾年來喜好也有了一些轉變.
感染源:
除了我自己”好色”的傾向之外(兒時就愛玩顏料),也有遺傳!這要講講古了...家母雖然半生勞碌,但年輕時在假日什麼的也愛擦點指甲油漂亮一下(另一愛好是香水...).後來生活越來越勞累,家父又老是嫌女人打扮多餘(氣),塗甲油的機會少了,連僅有的幾瓶也放到變質扔掉了.差不多畢業的時候我送了她一瓶甲油,露華濃,並不貴,但這種”奢侈品”她自己一定捨不得買,家父那種花也不懂送的木頭人更是不用指望.現在眼睛有了點老花,我們總在新年或飲宴場合提議給她塗甲油,多半是由我的甲油堆中挑選,因為我較多保守大路的顏色,另一位的藏品向來較跳(註);然後由另一位動工,因為我的功夫差太遠了,幫別人塗是鐵定出界的,orz.也由於家母力保,在中學時假日塗甲油的玩意才沒有被嚴令禁止,扼殺於萌芽階段.
用途:
最初在中學時候當然是塗手指甲,然後我又拿來塗文具等小物件,還有裝飾賀卡及Gift Tags等(那時哪有金屬面呀珠光面呀的紙卡或顏料呀).後來大學時涼鞋穿多了又越來越愛漂亮(但其時還未跌入化妝的旋渦,真奇怪),連趾甲也不放過了.有個意外發現,我本身的指甲不太強壯,一向很容易像威化餅一樣層層裂開,近年指甲還長期多了白點及好多凹痕,裂掉後甲床受到碰撞會很痛.塗指甲油後斷裂的情形減少了很多.不過與其相信甲油那些”強化”的功能,我寧願相信是因為自己怕會刮花,少了用指甲胡亂撬這刮那吧(例如起釘書釘及開汽水罐,笑).
現在我還是常拿甲油塗別的東西,例如化妝品的醜盒子,還有布料(那兩個花朵胸針,還在在手作圖裡當背景的銀色葉子都是,Craftster那邊有位網友照片以為那些小葉片是金屬片呢).不過有個小毛病,即使乾透了,跟別的膠製品放在一起久了都會像橡皮擦一樣粘連!
顏色光澤及品牌:










花樣:
這我可是超不擅長了,連個法式指甲我也畫不好的,更花俏的款式如花紋呀閃石呀的自己不愛更是沒試過.大學時有段時間愛玩一個較低調的花樣,就是在指甲中央近末端畫一道銀粉甲油,乾了再在上面蓋上全層透明色的,看上去沒有全片指甲塗上銀粉甲油的誇張,只有某些角度會閃閃發光.最普通是銀粉搭透明的,基本上不會出槌,透明深或淺紅色多點修飾感也成,試過蓋透明藍色,感覺有點Cyber,螢光綠的則沒膽子試...
註:我覺得用廣東話的”激”或”出位”來形容都不夠貼切,”型格”跟桃紅之類聯想起來又不大對勁,實在想不出更合適的用語(”個性”一詞我硬是不習慣,因為本人的個性那個叫平凡呀...).”跳”,是哪兒的用語我搞不清了,印象是有活潑大膽,特異出格,矚目的意思,跟Vanilla一詞剛好相反.剛剛在網上搜索了一下只找到一堆運用例子,繁體簡體都有,似乎跟我的理解沒牴觸,但正式解釋卻沒找著...

23:15 Iolite 發表於 指甲 Nail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14
無名火起!!!!!
事件:近日西喜的網誌由於連番被無恥奸商偷圖偷文,而被迫刪相冊修整
實在太.氣.人.了!!!!雖然我知有同感的人不少,我也有在那邊留言支持,畢竟說了總比不說好,語言比流量統計器上的數字有意思是嗎?近日我愛看的西喜大人網誌接連發現圖文被盜,令我有點擔心.萬幸大人沒有放棄網誌一拍兩散,而是理智地處理事件及勸阻一些網友帶地域偏見的觀點(她還是苦主呢,真令人佩服!).希望不會又讓小偷打擊到在網上的資訊分享了吧(雖然那起小人對”資訊分享”的理解異於常人,暴怒).為此我要拿出大學時代打中文字的工夫來發篇長出氣文!我玩星盤說我的火星在雙子,所以發怒都會超想罵人,這點還真是對了!
賊人有意誤導觀眾,讓人以為圖文是經同意轉用,或者以為西喜是他水貨店的模特兒,而觀眾也就很暢所欲言地評論,以至人身攻擊.賊人以及盲目支持者(嘍囉!)還在盜貼論壇上大放厥詞,而且在有西喜網友發言揭發及要求刪除賊贜後,認為是來搗亂而湧到西喜的網誌留言謾罵.有些所謂理據,真是條條可笑,令人難以明白他們的思考邏輯啊!有的觀眾還黑白不分,只顧幫親不幫理,一味說以和為貴不要鬧事,誰才是瞎搞混啊?只准他貼賊贜,不准人家喊抓賊嗎?
一.認為西喜的分享是為了出名,照片及教學既貼在網上便應預備被人轉貼,完全不尊重別人的著作權.這我敢說完全錯誤,西喜可是花了大量時間心血,不藏私地去跟大家分享MJ的使用心得及技巧.網上要出名,更有效的方法多的是,尤其女的,還不如寫點火辣文字或乾脆學芙蓉JJ來的快哩.要真心想推薦,給個連結介紹網友自己去看,我想任何作者都不可能歡迎你這種未經同意的全文轉貼的.且不說人家可從沒請你幫她宣傳網誌,既是沒註出處的全文轉貼,罵戰發生前有多少觀眾會知道及過去看?!不要在那邊恬不知恥地居功狡辯,說給她帶來了多少觀眾了啦,看著叫人BS(註)冷笑.
雖然我早知很多人對轉貼轉載都覺得很隨意(畢竟泡在各地論壇也快十年了,天涯貓撲等以簡體字為主的我間中也泡,但只有在Craftster看過有遵守著作權),認為網上資源既是公開予人觀看,便等於公開讓人抄走再分發--自己看跟抄發給別人看,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權利好不好?!影碟放在公眾圖書館或出租店,便等於借/租的人有權拿來複印嗎?明明就是盜版,要是私下傳閱倒還真不容易被抓到,他還拿出來說是自己的作品,要拿來四處貼做廣告賺錢呢!
人人亂拋垃圾,那是公眾衛生的意識不夠,並不代表亂拋垃圾應予以合法化,更不能說那是合理吧?這論調就是財不可露白是常識,誰拿錢上街便等如宣告自己預了被搶;女人出門被非禮,是自己沒全身裹起來,衣著不端行為不檢引人犯罪,旁觀者更不准多管閒事去幫手捉拿色狼;說不要,即是要...那麼你家哪天大門鐵閘被偷去當廢鐵賣,帶孩子上街沒看好被人口販子拐走(舉例而已,自業自得,罪不及妻兒,我沒有詛咒無辜小孩的意思),門窗沒關好被入屋爆竊,請自認活該倒楣,千萬不要報警浪費警力呀.
這種歪理根本是無視他人的權利及意願,妨礙了大家在網上資訊分享的樂趣,還理曲氣壯地罵人沒常識呢.其實正由於這種無恥/無知的事見多了,加上私隱的考量,我沒打算在自己的網誌發任何”認到樣”的照片,雖然全臉照較能看到妝效,我可沒那個膽量去賭觀眾的自律程度,要是遇上同樣的事可能乾脆把網誌關掉,大家一拍兩散吧?西喜真是很堅強啊!
二.說甚麼人家發怒是因為沒拿到酬勞,是因為惱觀眾的批評她的外表?真是酸味衝天,扭曲事實,這便妄想模糊偷盜的焦點?人家一早已聲明是嚴禁轉載,不想與任何商業活動掛鈎,也向來謙虛地說自己不是美女或大師(審美是主觀,我認為她是美女,你不認同也沒人迫你),相反為了示範彩妝敢於以素顏示人.自己的東西被人竊以謀利,生氣是當然的了呀,難道眼巴巴看著還是給你鞠躬多謝賞光嗎?
我說那個賊人啊,要是天下皆美女,你的化妝品水貨不就等著關門大吉了嗎?我還以為你應該早晚祈求美女不要太多呢.那些觀眾們,
商業的正式代言人當然愛用也該用美女,既然大家不怎麼欣賞西喜的作品,那就該請黑店店主另請高明啊,不要再偷別人的網誌文來當廣告,剝削人家的心血結晶,不就結了?!這個硬扯上關係的”商品模特兒”人家西喜也很不願意當,也沒有想要賺這個錢呀!
那個認為店主”生意都做這麼大”,所以推論他頭腦很好,不可能幹出未經同意轉載他人圖文事情的觀眾,你顯然認為偷竊他人圖文是件錯誤的蠢事,那這店主自己也在惡意批評西喜,請你想清楚一個”頭腦很好”的生意人為什麼要這樣做,還有他已公然在西喜網誌留言承認自己偷圖偷文了.三.即使不談著作權,及我不熟悉的法律保護問題,謊稱/誤導別人他跟作者有協定本身當然是錯的!還說什麼”另一個色的照片沒拿到”,”沒辦法,就她有時間寫”,呸呸呸,別以為叫聲MM人家一定要當你是熟人了,算是不熟不吃麼?還裝作曾有在西喜那邊留言說要引用,人家可聲明了沒有答應過,不要裝神騙鬼啦!有人還不知從哪裡搬來一堆法律問題(我高度懷疑那篇指內地法律裡,網上著作沒有版權的文章的真確性),退一萬步說,即使能鑽到法律條文的空子,沒犯法也不代表這是對的呀.
四.說不過,採用威脅手段耍流氓.先是在自己地盤以人多欺新來的人少,可笑有些人不知西喜的支持者眾多,還以陰謀論附和,說來支持西喜的眾網友是馬甲(一人註冊多個用戶).然後賊人在西喜網誌留言,說什麼商談合作,”你的照片對我的網上銷售很有幫助”云云,但卻沒有任何刪除賊贜之類表示誠意的行動.在西喜明文拒絕合作後,威脅要僱用公司偷取西喜加密了的網誌,還說人家公司能賣他就能買.網友們的留言對極了,他真是”偷的不成用搶的,你不讓我偷真是不識抬舉”的意思(Anako的文有個比喻真是對極了:山賊求親不成,強搶民女當押寨夫人呀!)怎麼了,別人不想被你利用也不成嗎?
要跟這種沒有誠信的黑心網上商戶買東西,真是提心吊膽呀,地球另一端的陌生人他也會費盡心思偷/搶人家的東西亂用,客戶們可是要把聯絡資料(可能還有信用卡資料吧?)全交給他呀?!誰知他會怎麼用那些個人資料?
五.上綱上線(笑),把事件挑撥為地域之爭,模糊了事件的本質.這個很不幸地有些支持西喜的網友也做了同樣的事,西喜想必很不想見到,畢竟她一開始就聲明了不要搞地域針對.唉~簡體的,繁體的,英文的(呵~~~算.是.吧?那也沒什麼好自驕的,不就在哪兒長大便會哪兒的語文麼,是哪國國籍要借西喜的人氣網誌來登頭版全版廣告嗎?別在扮高人一等叫人學你的高等語文了,我雖不才,好歹也看過有些人是會四五種語言的,也沒見人家驕狂呀.聽過空桶滿桶不會響,半桶水的噹噹響嗎?呿!)...
這些人是怎麼了?我個人不能體會那種”我們是汪汪人,跟你們喵喵人是不同的”的排外心態,難道全世界就你家的全部是好人,什麼都你家的最好嗎?不是吹毛求疵講政治正確,我也不懂這些,但公開發文總要注意一下,你還亮出了自己來自什麼地方呢!某些比我更政治低能的”熱血”發言,一副非同路人便全該死光讓我方獨霸天下的,像納粹主義一樣醜惡得很,我也不願去評了.即使以”身為汪汪人”為榮,也不能胡亂作出”喵喵人都很差”的概括結論啊,難道你能認識全部喵喵人麼,是的話你名字在世界紀錄哪一條啊,說出來我也好景仰一番.什麼叫人學好哪種語文才來討論更叫人奇怪,天下事,天下人說得,何況原文是繁體中文,用繁體中文討論有什麼不對了,講理講不過便來轉移焦點嗎?
偷盜不對,換成哪種語言來說來寫,還是用手語來比,也是不對!還有叫人不要鬧事的人,這樣的事要是姑息了,以後再沒有人願意在網上分享了,蒙受損失的又是誰?!
註:這文太長,分了兩天才寫完.文中除MJ是指Majolica Majorca這個資生堂開架品牌外,英文字母是內地論壇較常見的普通話拼音簡稱.在內地公幹時跟客戶玩鬧及泡論壇學來的.
BS:鄙視
JJ:姐姐.芙蓉JJ嘛,一位以香艷大膽而在網上出名的女士,不知道人的搜索去.
MM:妹妹.同理JM=姐妹
Trackback:
西喜大人刪相本的決定 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tpaobj&article_id=2627997
Anako的回響文 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anako&article_id=3593796

18:50 Iolite 發表於 雜記 Misc. | 永久網址 | 留言 (2)
手作 參與
相關作品:聖誕花圈
今月找到了一個有趣的網站wire-sculpture.com,是關於Wire工藝的(註一),真是令我如獲至寶,皆因以此為專題,教學又多的網站不多見.二話不說看完所有的教學,兼用Bloglines訂了他們的電子報(罕見啊).
站上有歷年聖誔飾品比賽的參賽作品,看了一直好生羨慕,上週看到他們今年再搞,而且以初學者為對像,於是動了參與的念頭(註二).既然週一給之前作的聖誕花圈寫了材料作法等,再翻成英文應該也OK,加幾張示意圖罷了.今天給網站寫了信詢問是否接受海外參賽者,結果今晚(香港時間啦)網站方面很快便回覆說可以.嘻嘻!
其他參賽作品都很不錯,簡單複雜都有.當然其中我個人較喜歡的也有收藏到我的Wist書韱集啦,聖誕前有空也許可以學著做!
註一:Wire一詞中譯有點頭痛,因有除了Craft wire(日常手作用,以鋼銅鎳等較普通金屬為材料的線圈,曾見過譯為鋁線),不少作者還會使用金銀等貴金屬材質的線圈(尤其是製作首飾).
註二:也不是”自信爆棚”,只是Craftster上的比賽或交換遊戲沒碰上合意的題材/受制於地域問題(交換的郵費會很貴),有得看沒得玩,看久了實在很想參與啊!

02:5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12
手作 聖誕:花圈!
16-Dec EDIT:這個我投稿去玩網上比賽了,所以有了配合英文作法的圖解,在這裡.也可以去看看各路英雄的精彩作品總覽哦.
I've translated the materials and steps of this project into English in order to participate in the Chirstmas Jewelry Making Contest 2005 (organised by wire-sculpture.com). These instructions & illustrations can be viewed in my entry. And do check out the brilliant pieces on the list of all participants !
失眠時間之手作,近日都睡得不好,而且惡夢連連,作息時間大打亂.週日晚尤其心情超級差,加上失眠,所以搞出了這個(偽)歡樂氣氛的東西,順便消滅一下上次逛珠子店時受節日氣氛感染買下的一眾金色紅色珠子.(要是用不了,做飾物什麼的會很考驗搭配功力啊!)這次的手作完全是隨心而為,材料作法等都是十分隨意的.
扭框架中:


最後成果,無閃光燈:

有閃光燈:

材料:
最重要是耐性及時間,其實是沒什麼技巧的水磨功夫
大量鐵線:直徑分別為0.9mm(框架及文字)及0.55mm(穿珠)
紅色亮片甲油(塗文字用)
金色1.5mm小圓珠(小金珠)
金色3mm中圓珠(中金珠)
金色4mm大圓珠(大金珠)
金色7mm坑紋圓珠(金紋珠)
金色6mm長圓筒珠(金長珠)
金屬紅色3mm圓珠(小紅珠)
深綠色透明12mm長圓珠(大綠長珠)
嫩綠色仿玉石7mm長圓珠(小綠長珠)
紅色透明8mm圓珠(大紅珠)
作法:
框架:將一段長長的9mm鐵線對摺,兩尾互相扭繞成螺旋,再把螺旋扭成圈.兩尾穿過起初對摺時的小圈,向上扭出掛圈(變成上小下大的8字),再在8字中間扭繞固定.把一尾收好後剪掉多餘部份,另一尾向下扭成一個圈,梅花間竹穿上金長珠及中金珠,待掛上文字後才在8字中間扭繞收口.
文字:依框架的大小,用9mm鐵線扭出Merry Xmas字樣,塗上紅色亮片甲油裝飾.
綠葉:5.5mm鐵線先扭小圈,穿小金珠及大綠長珠,在框架上扭繞固定,再穿大綠長珠及小金珠,也是扭小圈收尾,多餘的鐵線剪掉.這便是兩片綠葉了.
冬青:5.5mm鐵線先扭小圈,穿3粒大紅珠,線尾再穿過起先的小圈,把大紅珠穿成一圈作果實..每片葉子是穿4粒小綠長珠.在每片果/葉之間都可以在框架扭繞一下,線尾也是在框架扭繞固定後剪掉或作成一片綠葉(上文後半).
金色緞帶:用5.5mm鐵線,先做一片綠葉,在框架扭繞固定,然後梅花間竹穿上金長珠及小金珠,在框架上鬆鬆地扭繞,然後又在框架扭繞固定,最後做另一片綠葉收尾.
紅色緞帶:與金色緞帶一樣,只是裝飾的珠子換成...5粒小紅珠>大金珠>金紋珠>大金珠...的組合排列.
EDIT:鐵線直徑寫錯了,變大了十倍成為9mm及5.5mm(狂汗)!

23:0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手作 仿貝母珠(四):闇月手鍊
顧名思義,就是月光手鍊的黑色版.為何會把這袋珠子忘在袋裡實在很令我想不通,那可是我一進店第一個下手的目標呢.這裡使用的黑色仿貝母小圓珠就是重做頸鍊時的剩餘物資.


材料:
扣子及圈一副
小圈:6個
9字針:7支
T字針:3x6=18支
黑色仿貝母10mm長圓珠:7顆
銀色2mm小圓珠:7x2=14顆
黑色仿貝母6mm圓珠:6顆
黑銅金屬面5mm小圓珠:6x2=12顆
作法:
一:9字針穿小銀珠>仿貝母長圓珠>小銀珠,針尾扭圈.共做7個.
二:其餘兩種珠(仿貝母圓珠及黑銅圓珠)全部是每粒用T字針穿上,針尾扭圈.(下文仍以珠子種類代指)
三:小圈開口,以9字針>仿貝母圓珠>9字針>黑銅圓珠>黑銅圓珠的次序穿上,把小圈合上.相鄰兩節的仿貝母圓珠不是穿在同一方向,而是一上一下的梅花間竹.
四:餘此類推,最後在鍊子頭尾分別裝上扣子及圈.

22:0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手作 仿貝母珠(三下):神秘的黑色頸鍊(改做)
週末手作日的第一個任務,是重做之前旳黑色頸鍊.最大原因是,上週製作時我有兩包珠子遺忘在手袋一角,沒拿出來(還在那邊為了珠數預算得準而沾沾自喜,嗚,我是笨蛋!).其中一包是預算作頸鍊中間的大圓珠,另一包是作手鍊用的黑色長圓珠.另一個原因,是上文有提及珠子的孔較大,由於是簡單的穿法,珠鍊戴起來好像珠子的排列不夠整齊:

由於想不出其他解決方法,我在每粒珠之間加了一粒小小的黑銅色圓珠,它們的孔較少,讓我可以打結之餘,由於較大的珠子之間有了分隔,整條鍊的輪廓看來也平滑一點.重做後的頸鍊沒有照比例減足大珠的數目,因為長一點便能跟冬季眾多的V領羊毛衣搭配了,不過我覺得出來的感覺好像比之前嚴肅了一點.
前(長18吋):
後(長20吋):

也寫一下重做的材料吧:(間線=改動了的部份)
材料:
扣子及圈一副,兩圈小圈兩個(像小型匙圈)
黑色繡花線(六股一條,拆成兩條三股的):約90cm
黑銅金屬色2mm圓珠:52顆
黑色仿貝母5mm小圓珠:10x2=20顆
黑色仿貝母7mm中圓珠:8x2=16顆
黑色仿貝母9mm大圓珠:7x2=14顆
黑色仿貝母12mm超大圓珠:3顆
作法:
簡單地用線穿珠,每顆黑色仿貝母珠之間間一粒黑銅小圓珠:小珠10顆>中珠8顆>大珠7顆>超大珠3顆>大珠7顆>中珠8顆>小珠10顆.
線每隔一寸左右打一個結,在穿小圓珠後打,結便可收進孔較大的黑色仿貝母珠中.
線的兩頭分別穿過小圈打結,線尾藏進珠子中.
把扣子及圈穿進小圈.
又:由於加小珠而多出來的十來顆珠,大部份小珠已被我做了一條手鍊.剩下來較大的,有見於最近拿白色長頸鍊來配樽領衣服很不錯,可能會如法炮製吧!


19:45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09
粉霜 Media Moisture Foundation
品牌 Media(媚點)
產品 Moisture Foundation
色號 #OC-C1(中:亮膚色/日:自然肌色)
價格 $77 / 25g
類型 粉霜
| 包裝 | ![]() ![]() ![]() | 透明霧面玻璃圓罐,寶藍色金屬光澤圓旋蓋,不花巧但開架中算是有質感了.玻璃罐頂造成波浪型,初時還以為是蓋子沒扭好呢. 直接沾取的闊口罐,較不衛生及不方便,不加成本做泵裝,附一條小刮匙也好呀. |
| 顏色 | ![]() ![]() ![]() ![]() | 不多,只有三色,無疑都帶黃調,挺適合亞洲人的膚色(廢話),但希望有深色一點的好嗎? 買時也試擦了最深的#OC-D1,但感覺#OC-C1的黃感較夠所以選了這個.不過其實#OC-D1也比我的膚色起碼白了一號,這就是我說是由於店員周到才會買的原因.(!) 這款粉底的遮蓋力強,不過它很好推開,因此店員給我推得超薄來試色.雖然白了兩個色號,冬天衣服穿得看不到頸,我塗薄一點還是能用的(重點).昨天臉頰狂爆痘,不知不覺越疊越厚,被譏”粉樣”... |
| 光澤 | ![]() ![]() ![]() ![]() | 比名字想像的好,現在冬季用光澤相當自然又漂亮,完全不像油光!質感也蠻立體的,不會像漆油般實色一片.它也能略為修飾兩頰的毛孔及暗瘡洞,感覺平滑一點. |
| 閃粉 | - | 無. |
| 遮蓋 | ![]() ![]() ![]() ![]() | 可塑度極高,能推得很薄,再拍上另一層則能把痘疤及黑眼圈遮掉七八成.感覺上如果不是跟膚色差這麼多,可以再加層數也不會顯厚. |
| 幼滑 | ![]() ![]() ![]() ![]() | 質感很稠,但以冬天用粉霜來說,非常滑順好推好控制,不用底霜單用手指也可推得超薄.乾的速度一般,可以慢慢來,但未乾時也不會黏濕油膩. 粉質算是細,也很貼面,如非色差不太容易看出有上粉.挺自然的. |
| 防曬 | ![]() ![]() ![]() ![]() | SPF20 PA++,不用倚靠底霜.反過來在白燈下會有少許泛白. |
| 保濕 | ![]() ![]() ![]() ![]() | 我不大有乾燥問題,早幾天寒流來襲,有點脫皮時用它也不會很明顯,也沒有覺得臉被北風吹乾了.夏天如何有待觀察. |
| 清爽 | ![]() ![]() ![]() ![]() ![]() | 以粉霜來說,真是出奇地清爽透氣,完全不會有黏膩焗悶感,暫時看不到它令我長怪東西.而且乾透後竟然不沾手,現在冬天根本不用再加蜜粉. |
| 控油 | ![]() ![]() ![]() | 一般,沒有因為主打保濕而加重出油,但也不覺得它控油. |
| 持妝 | ![]() ![]() ![]() ![]() | 不錯,出油也不覺得暗沉或斑駁,也不會在表情紋積線(粉霜濕粉常見毛病).吸油時不容易印到紙巾上,防汗功能有待夏天測試. |
| 卸除 | ![]() ![]() ![]() ![]() | 沒有摸上去有一層膜,平常用洗手液也能洗淨手指上的粉底.不過我還是使用卸妝油. |
這就是之前由於店員周到所以買下的東西(這篇啦),用了三四天,來寫一下報告.其實對它感興趣是先看了椰林上的評價,後來又有西喜大人的推薦說它遮蓋力好,原本在跟Canmake的百元小圓罐(Covering Foundation)角力,最後決定試這個.
它是日本製造,粉霜有點臭味,不過會散去,還能接受.以日系大集團的開架來說它算是便宜好物(跟水貨店的Cezanne也差不多價位,開架正貨如Kate,Fasio,Canmake等經常破百就別提了).歐美系的難得色號合用(包括L'Oreal近日上市,標榜分紅黃調的True Match),已經很少看了.這個我除顏色外都很滿意,會在冬天不太乾冷,皮膚有問題的日子用,已停產的Proudia粉條則留給特別要油份保濕,以及皮膚穩定的日子用.

23:25 Iolite 發表於 化妝品用後感 Makeup - review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Platinum Egoiste的大哥
昨天經過一間新開的蚊型水貨店,主打Anna Sui的各式試用包及紙袋(又再說明了為何櫃姐們會如此小氣),有一小面牆掛了些平日較少見的香水辦,以試管瓶居多.走近一看,第一時間看見了Chanel的Egoiste試管瓶,我知它是Platinum Egoiste的前作,由於極度喜歡Platinum Egoiste,心中對前作充滿了期待,而且通常第一集都比續集好.之前找不著,現在大好機會當前,當然不可錯過!
晚上洗澡後,懷著無限的期待試噴,結果前味非常令我失望:酸酸的柑橙味加木味,感覺略”成熟”,雖然之後那種感覺不大新鮮柑橙的味道淡去,不過又跑出了略甜的香料味,總之完全是集我不喜歡的幾種味道於一身,勉強留到今天早上,還是喜歡不了(糟了,幾晚的被舖都會有它的氣味!).上Base Notes一看,前味是西西里橙及玫瑰木,中味有大馬士革玫瑰,後味有檀香及云呢拿(咦,在寒冷天氣下分辨味道進步了呢).更詭異的是,這相差極大的兩兄弟居然是同一位香水師的作品!
哇啊,這兩支香水的成份連一點重覆也沒有,僅是前味同為柑橘香,後味同為木香(這也不少見嘛),有何關連了真是讓我抓破頭!如果我之前形容Platinum Egoiste是二十至三十多的年青才俊,Egoiste令我聯想到的是起碼四十開外的成熟男士了(如此年紀,還Egoiste?有些怪異的聯想),就是”叔叔級”的味道.我還未懂得欣賞,Orz...

01:20 Iolite 發表於 香水 Perfume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06
手作 改綠松石色胸針
週末手作第三件,由於終於買到超小而質佳的1.5mm銀色圓珠(還一口氣買了金色銀色及銀白色),終於給之前作的胸針重穿,在外圍加上了銀色,嘻~
原物:


秘辛:那些仿綠松石大圓珠的孔實在是太~大了!常常穿著穿著以為自己漏穿了小銀珠,原來被吞進大圓珠裡頭了.用針把小銀珠捅出來,還把其中一粒給刺爆了,裂成兩半,要重穿!為此我把大圓珠換過一些孔邊被漆油蓋小了的,不料穿好打結後,在藏魚絲的線尾時一穿小銀珠,又把大圓珠孔邊的漆油給逼破,小銀珠又齊齊滾進了大圓珠(爆).最後不得已做了點手腳,線尾從小銀珠後繞過才穿大圓珠,用魚絲交叉位把小銀珠”拒諸門外”,幸好從正面不太看得到魚絲外露的部份.

00:1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05
手作 金色珠花胸針


材料:
透明魚絲,一定要幼,約80cm
扣針
金色16mm扁仿珠:4顆
白色10mm長圓形仿珠:4顆
銅色7mm圓形仿珠:1顆,作中心用
銀色1.5mm圓珠:8顆
透明seed bead小珠:8+4+4=16顆(其中四顆應改用大一點的圓珠才是)
作法:參閱Beads Mania的這篇教學.

23:25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手作 仿貝母珠(三):神秘的黑色頸錬
週末手作另一件,也是仿貝母珠的第三件作品.那些黑色圓珠,我一看到便想要做成最簡單那種珠鍊,由於家中工具箱已爆滿,為求減少剩餘物資,於是在人家店子裡即場心算所需珠子的數目,老闆夫婦(猜的:P)看見我把不同大小的珠在”手指罅”上排成幾行,然後煞有介事地定格半分鐘之多(在計算一條18吋頸鍊之中各大小珠應佔之長度,再除以目測每吋的珠數),再在每格珠子中數出若干,最後還在最小珠的各色混雜中挑出黑色的,一定以為我是幹什麼了吧?不過今次計算非常成功,只剩兩粒小珠,看看哪天做成耳環或戒指吧.之後用鐵線及一顆銀色珠試作了戒指,真是超難的!所以大概這兩粒剩餘物資變成耳環的機會較大.這次穿鍊時發生了小意外,在藏第一端線尾時手一滑,由於今次的珠子較重,結果珠串尾端在桌沿掉下,整串珠嘩的全瀉到地上,而且大部份滾進了床下櫃底的角落!搞了半小時才找得全(誰叫我算得盡,沒有多出的珠呢),珠及衣服頭髮全都是灰塵呀.

八卦一下,這家店每次去都聽到老闆夫婦跟大陸廠那邊通電話(在講港式普通話),而且每次這邊都要氣得罵人.還記得有次是對方一張訂單出兩批貨的顏色不同,老闆忍不住質問那邊的配方為何要轉,因為香港這邊下單的客人絕不會肯收貨的,然後就聽他不停問”你們沒有配方的嗎?”,問了三四次,轉而問”你們上批下了甚麼色料份量如何也沒紀錄嗎?”,最後終於氣得掛線.供應商如此態度,真是生意難做,老闆,辛苦了啊!(再次證明我一進這家店都會呆得久,居然能聽完人家的電話對話,爆)
材料:
扣子及圈一副,兩圈小圈兩個(像小型匙圈)
黑色繡花線(六股一條,拆成兩條三股的):約70cm
黑色仿貝母5mm小圓珠:14x2=28顆
黑色仿貝母7mm中圓珠:10x2=20顆
黑色仿貝母9mm大圓珠:14顆
作法:
簡單地用線穿珠:小珠14顆>中珠10顆>大珠14顆>中珠10顆>小珠14顆.
由於珠子的孔太大,線就沒有打結了.希望不會斷掉以致珠子全部丟失吧.
線的兩頭分別穿過小圈打結,線尾藏進珠子中.
把扣子及圈穿進小圈.
EDIT:已被改做,詳見這篇.

22:15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手作 仿貝母珠(二):月光手錬
週末手作其中一件,我又在給作品改奇怪的名字了.仿貝母珠的第一集是這條頸鍊.這是最近去深水埗狂買珠子時的收穫之一,白色的長圓形珠(英文好像叫作potato薯仔形,爆笑,但還真是頗像的,尤其一些表面不平的珍珠),另外還有黑色的圓珠.嘩哈哈~實在是太開心了,長圓形珠沒圓形那麼”端正”,感覺比較好配搭.黑色的我做了條頸鍊,另文再寫.


材料:
扣子及圈一副
小圈:6個
9字針:7支
T字針:(2+4)x6=36支
白色仿貝母10mm長圓珠:7顆
銀色2mm小圓珠:7x2=14顆
白色仿貝母5mm圓珠:6x2=12顆
透明3mm小圓珠:6x4=24顆
作法:
一:9字針穿小銀珠>仿貝母長圓珠>小銀珠,針尾扭圈.共做7個.
二:其餘兩種珠(仿貝母圓珠及透明圓珠)全部是每粒用T字針穿上,針尾扭圈.(下文仍以珠子種類代指)
三:小圈開口,以9字針>透明圓珠>仿貝母圓珠>透明圓珠>9字針>透明圓珠>仿貝母圓珠>透明圓珠的次序穿上,把小圈合上.
四:餘此類推,最後在鍊子頭尾分別裝上扣子及圈.
EDIT:我又忘了量那些珠的直徑啦!!又忘了修改作法第一行,上面的作法及材料的大小現已改正.

03:50 Iolite 發表於 手作 Craf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03
眼妝 東施效顰:模仿MJ暹邏貓
實驗時間:2005.11.30
又是遲交的實驗報告呀.MJ的聖誕彩妝盤在常看的幾個日本人Blog幾乎有100%的出鏡率,看了Sugaray大人的偷偷模仿特輯(2) MJ*05XMAS褐紅系眼影盤的妝篇,以及西喜大人的(仿!!!)MJ暹羅貓聖誕彩妝盤篇,實在令我對向來少用的紅色眼影躍躍欲試啊~
基於對紅色眼影近乎完全陌生,眼型跟兩位都不太像,所以我是十分有實驗精神地--按直覺亂畫的(笑).這次用了那件因好玩而買的停產品,L'Oreal On the Loose #Five Alarm,照出來偏玫瑰色,實際上也有點銅紅色的.原作是在下眼皮畫完整一道的,我怕浮腫所以只畫了後1/2,另外也第一次嘗試液體跟筆狀眼線一同使用,呵呵.貼個圖先:


1.主色:L'Oreal On the Loose #Shimmering Shell(很淺的米色,白色絲緞光)是不會搶鏡沒錯,但當日沒有用打底,在這樣的天氣下,下午已經積線了(哀)
2.眼褶:先用了百鳥歸巢(自製色,見眼影粉組合盤文末),再薄薄叠上一點L'Oreal On the Loose #Five Alarm(略深銅紅/玫瑰紅,超多細閃粉)
3.下眼影後1/2:L'Oreal On the Loose #Five Alarm
4.上眼線:先用Revlon的Wet/Dry Eyeliner #07 Raisin Rage眼線筆(漂亮的珠光藕色,可惜也已停產多時),畫一道略粗的彩色眼線.再用VOV Candy Pen Liner(深紫色,無光澤)蓋上一條幼線.
5.眼頭:雜牌眼線筆打亮(金色,帶細閃粉)
6.睫毛:簡單夾翹,沒有塗睫毛液
結論:果然是很少用的色系,不大能看,仍需努力啊.下次要不要把紅色範圍加大呢,頂多眼線化開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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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Iolite 發表於 彩妝實驗室 Makeup Experiments | 永久網址 | 留言 (0)
2005.12.02
昨天又去了深水埗及旺角...
主要是去買珠啦,其實距上次去深水埗也沒多久,但昨天購買慾大爆發,單在其中一家已停留了大半小時!收獲當然是超級豐富啦.由於是方向及認路白痴,之前老是忘了貨品合意又質佳的店子名稱及在”珠仔街”上的位置,老是走走停停靠門口看到的裝潢擺設去認,當然是找錯/找不到了啦,這兩次學乖了,買得高興的店子,我都跟店家要了名片,回家的車上馬上在名片上寫上特色,嘻,這便有齊店名地址及電話啦!
之後匆匆到旺角乘車回家,在新世紀廣場本想在長程車前去一下洗手間,不料又自動走進了邊的CM連鎖店.本只是看看,後來發現佳麗寶開架有新貨及試用品,於是又走進去了.CM記似乎在走向年輕一點的路線,店員比S記的年輕,開架牌子也多(當然,我還希望它會集中資生堂的Za,L'Oreal,Canmake等啦,夠一站式啊).這次遇上的一位店員服務非常周到,而且雖然很主動但完全沒有推銷,這反而讓我覺得勞動了人家五分鐘,又試又抹的,雖然對產品的滿意度只有七成,也不好意思不買了Orz(產品試用多幾次再來寫).如果這反映了該連鎖店的員工訓練(即並非我遇到特別友善的人),那我會覺得它比S記優勝了!年前帶家母去S記買EA的晚霜,那位姨姨搞不清產品拿錯之也罷了,反正家母要我去就是幫她看產品名字.家母拿到貨後自言自語說”是新包裝”,意即應該不會是舊貨(她不知S記拿了代理權),對方馬上指”這牌子的包裝向來如此,沒有換過,你之前用過嗎?”,又游說說轉牌子的話不如轉用Suisse.家母沒好氣回曰”這款晚霜我用了近十年,它舊款的包裝是金色蓋子的高玻璃罐你見過嗎?”.故事發生在EA換包裝約一年後,那姨姨扮專業唬人沒唬成,倒是大家沒趣了.
BGM: Zakuro (Dir en grey)























